| 台北市 |
台北縣 |
桃園縣 |
高雄市 |
台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一課
(02)8732-96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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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縣殯儀館
(02)2257-1207轉服務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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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殯葬管理所第二組
(07)381-6316分機1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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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民政處
(03)335-7392 |
| 須備文件 |
申請人身分證、往生者火化許可證或骨灰遷出證明或起掘證明。 |
| 申辦文件 |
持上列文件,向殯葬管理處或殯葬管理所申請核發海葬許可證,憑以辦理海葬。 |
| 出海船隻 |
海葬所用船隻,應以政府立案者為限,並須經由設有檢查單位港口(檢查處、站、所)接受檢查後始准出海。海葬完畢後,所用船隻及出海送葬人員,必須隨原船由原港口返回。 |